摘要:英语诗歌教学曾经因为难度和实用性被安排在大一阶段以外的教学之中,但是诗歌本身的特点决定了英语诗歌教学在语音、语调、词汇、文化审美以及中英文化差异的教学中其实是不可取代的,我们可以通过精选篇目、中外诗歌对比、中外文化比较等方式让英语诗歌在大一阶段激发学生专业兴趣、辅助提高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审美能力。
关键词:人文教育;卓越人才培养;英语诗歌;语音;审美;思维
0.引言
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自2010年以来的英语专业人文化教改在以往几十年英语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代英语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目标:“英语教育要从过去的以语言技能培训为中心,转向以人文综合素质和人文精神培养为目标,进行以人文通识教育为核心的人文化改革,增强课堂教学的人文内涵,以培养人文知识结构扎实、人文视野广阔、批判思维能力强、具有较高人文修养和人文品格的通识型、通用型的英语专业卓越人才。”1(查明建 2013)从这一点来讲,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熟练掌握英汉两种语言,对中西方文化以及思维上的差异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培养出中西方思维存在异同点的意识。在本科阶段的四年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环节。如何在英语教学中达到这一目标?英语诗歌教学,尤其是本科一年级阶段的英语诗歌教学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学习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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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一年级英语诗歌教学的重要性
英语诗歌与汉语诗歌在汉语中的地位一样,是英语语言的精华之所在,集诗人认知与语言的音律美为一体。学习诗歌,吟诵诗歌,能够让学习者感受到语言的美丽与魅力,体会到修辞的重要与巧妙,从而加深学习者对所学语言的兴趣和热情,最终在语音、语言、文化、审美和思维等不同层次上丰富学习者的认知以及知识储备,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帮助英语专业的学生体会到中西文化在思维上的异与同。这一点是没有人能够否认的。
2.阻碍本科一年级实行英语诗歌教学的习惯性思维
有这么多的好处,英语诗歌却没有能够进入英语专业学生基础阶段,尤其是本科第一年的学习计划。这里面有很多习惯思维值得我们去突破,也有很多新的思维需要我们去确立。
首先,有很多老师认为英语诗歌在阅读和理解上的难度明显大于散文,不适合词汇量只有三千的英语专业大一学生学习。但是,实际上,这个并不是充分的理由。首先,英语诗歌的数目丝毫不亚于汉语诗歌,无论从词汇角度还是从文化、思维、审美角度而言,能够挑选出来供大一学生学习的诗歌都不在少数。比如,A.E.豪斯曼的“Loveliest of Trees”,诗歌选用的语言总体通顺流畅,对于掌握了高中词汇的学生而言,生词不过两三个,它的寓意中国学生也能理解,并且很快喜欢上。又或者是华兹华斯的“We Are Seven”。这首诗歌的语言取口语体,从儿童的眼光出发,主题谈论的是死亡对不同年龄人群的影响,意义深刻,促人深思,但是作者选用的语言连儿童也能朗朗上口。像这样每个诗节生词不会超过两到三个的诗歌,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无法理解不会喜欢呢。显而易见,只要认真选材,难度不是大一学生不适合学习英语诗歌的理由。
其次,不少老师,同时也包括一部分学生,认为诗歌运用的语言是阳春白雪,不具实用功能,学了不能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学了也是白学。这其实是英语专业自我矮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这些人认为英语就是工具,使用英语的人也是别人手中的工具,把英语专业的学生贬低为未来的工具人,工具人需要学习诗歌这种买菜做饭用不上的东西吗?社会上那些呼吁英语退出高考的声音更是完全脱胎于这种矮化英语教育的错误思维。这种思想意识与以往的英语学习只注重听说读写译五种能力的培养是紧密联系着的,随着我们对英语专业教育人文性的认识,意识到语言学习和训练对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重要性,以及日益深入的东西方交流对叙述中国故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性,自然而然就能意识到其中极大的不妥之处。
3. 本科一年级英语诗歌教学的作用
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让学生在大学一年级阶段就开始学习英语诗歌呢?这是英语教育专业性的要求。首先,英语诗歌的音律美能够帮助英语学习者深化对英语语音的掌握和提高。英语的音律美(musical quality)来源于格律和韵律。而无论格律还是韵律,都和最基本的英语语音知识和发音水平密不可分。这是因为:
3.1 英语诗歌教学在语音学习上的重要性
第一,英语的韵律美体现在英语诗歌里,宛如落英缤纷,俯拾皆是。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差异很大,英诗与中文诗歌在节奏、格律与韵律(rhyme and rhythm)上也是各有妙处,但是都能给人留下音韵绕梁三日、美不胜收的感受。简而言之,英语诗歌是通过每个音步(foot)之中重读音节(stressed syllable)与非重读音节(unstressed syllable)以及长短音在数量、位置上的变化形成节奏与格律的。英诗的每一行诗由一定数量的音步构成,注重每个音步中轻重(长短)音节排列的数量和顺序。决定格律的是音节和轻重,而不是单词,这是英语诗歌与汉语诗歌在形式上最大的不同。
第二,英语诗歌在格律上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英语诗歌的学习者在诗歌学习的过程中反复使用自己在语音语调课程中习得的音素、长音、短音、重音音节、非重音音节的知识,为了能够在吟诵的过程中体现出英语诗歌抑扬格、扬抑格、抑抑扬格等或铿锵有力、或连绵绕梁的音乐美,必须要尽力把语音和重音咬准,否则,不但不能让听众感受到诗歌的美感,反而会阻碍对美的体现和感受,甚至妨碍学生得到正确的理解。很明显,诗歌的格律学习对一年级学生的语音学习有极大地促进作用,而语音学习上的每一点进步都能在诗歌吟诵中表现出来,可以促发学生进一步提高语音水平的动力,这是非常典型的教与学互相促进的例子。
第三,韵律的学习、感受以及使用与音节、音素的知识也是密不可分的。为了了解阴韵、阳韵、头韵等英语诗歌相对于汉语诗歌截然不同的韵律特点,学生必须熟练掌握音节划分、字母发音等知识。一旦掌握,朗读之时,英诗的音韵美或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琳琳然,琅琅然,清脆明亮,或如绵软蚕丝,缠缠绵绵,循环往复,各种语音搭配宛如蜜里调油,和谐优美,诗歌的音乐美可以发挥得淋漓尽致。所以,诗歌学习能够从审美的角度调动学生语音学习的积极性,为本科一年级的语音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另外,也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有的学生受到课堂学习的影响,对英语语音的研究产生兴趣,以后就走上了语音研究的学术道路。
结合这两点,英语诗歌的学习可以极大地促进学生语音语调以及有关知识的学习,从语言的音乐性出发,提供语言学习的趣味性,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英语乃至二外、三外的兴趣。
3.2 英语诗歌教学在审美教学上的重要性
其次,英诗的学习能够让学生在优美的音韵排列中学习英语中的文化以及思维逻辑的异同,这是一个润物无声的自然过程,也是学习审美的自然过程。在鉴赏“Sonnet 18”(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时,曾经有学生提出过审美上的困惑:“这首诗歌的音律很美,最后的结论我也同意,可是每次读到它的起手句‘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时,就觉得上下文是矛盾的,更别提美感了。”原来这个学生的家乡在江南,夏天给他的联想就是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夜晚想睡却热到烦躁的辛苦,或者就是台风天的狂风暴雨。的确,对于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学生而言,夏天是炎热的,有蝉躁耳,有热烦心,就算可以吃冰淇淋、去游泳、吹空凋,漫长的夏日给国人的联想也与lovely和temperate无关。如果用形容词来形容夏季,那就是苦热,如果用动词来形容,那就是苦熬,与愉悦、快乐和审美无关。即使现在公用场所和很多家庭都安装了空调,但是人们在朋友圈发出的感叹:“到了夏天,我这条命就是空调给的。”说明中国人的夏天经验首先和生存有关。单论夏天本身,中国学生很难把它和舒适、幸福、爱情以及审美联系起来。
所以,教授“Sonnet 18”之前,非常重要的是要向学生做相关的背景介绍,告诉他们因为英国的气候是温带海洋性气候,夏天的气温一般就是摄氏二十度,若是哪个英国人感叹今夏炎热生不如死,其实也就是三十度,与中国动辄能上四十度的夏日高温根本不是一回事儿。而且,英国的夏天也很短暂,一般到八月中旬,气温就很少上二十度了。同时,英国的冬天不好过,又冷又湿,日照也短,到那时,从南到北的英国人都在怀念着六月的夏日,可以到海滨晒太阳,可以在公园草地上晒太阳,也可以在家中后花园里晒太阳。你瞧,中国人眼中被后羿射剩的最后一个大火球,在盎格鲁塞克逊人的眼里,是快乐、温暖与舒适的源泉;也因此夏天,尤其是六月,成为英国人举行婚礼的最佳时节。如果把范围放大一点,新西兰、加拿大等以白人为主的英联邦国家也是类似的气候,所以这些国家的孩子在学习莎翁这首十四行诗的时候,不会产生与中国学生相类似的疑问。
在本科一年级实行英语诗歌教学可以让英语专业的学生一进高校就可以欣赏到中西文明的文学精华,实现了三进教育中重要的一环,即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所提到的:“坚持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每一种文明都是美的结晶,都彰显着创造之美。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相通的”2(习近平 2019)这对尽快提高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审美,可以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3.3 英语诗歌教学在英语文化教学上的重要性
其实,我们的学生在初中地理里是学习过英国地理的,上文提及的地理知识就出现在地理课本里。由于很少有中国学生对英国气候有直接感受,所以上述英国的天气特点就是作为知识点被老师在课堂上罗列出来,学生学习就是为了对应考试,考完也就忘了。当他们在文学作品中碰到与气候有关的问题,很少能有学生能够主动把当年初中学到的知识点和文中的现象结合起来进行理解。当老师把地理背景告诉学生的时候,多年前的知识点就活了,这是本科阶段的人文化教育反过来促进学生对中学知识的更好消化,也是教育在从知识到智慧之间转化过程中所能起到的促进作用。
如果我们的课堂教学中只是解释词和诗行的意思,告诉学生夏天的美是温柔的美,令人愉悦,令人舒适,那么这样的审美和学生的日常经验相悖,不可能深入人心。
3.4 英语诗歌教学在中西思维异同教学上的重要性
诗歌的学习可以更深一步具体体会中西文化或思想的差别,从而有意识地发现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优劣所在。这一点在弗罗斯特的短诗“The Road Not Taken”中有一个典型的体现。请看这一诗节: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
在岔路口,面对两条分叉的道路,诗人想到的是“how way leads on to way”, 使用的词汇是不带褒贬意义的“way”。但是在同样情形中,中文中最常用的词汇是歧路。最出名的是“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子之竖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追者之众?”邻人曰:“多歧路。”既反,问:“获羊乎?”曰:“亡之矣。”曰:“奚亡之?”曰:“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吾不知所之,所以反也。”3(《歧路亡羊》)
同样是在岔路口,中文歧路的隐含意义是除了一条正路之外,其他的路都是歧路,会把人引到错误的方向。而课文中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措辞是不含褒贬色彩的way,可以理解为人生的路有很多条,不同选择带来不同的结果,也许好,也许不那么好,可是不见得是错误的。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how way leads on to way”和“歧路之中又有歧焉”这两点体现出的不同思维出发讨论、体味中西思维的异同。
另外,“Loveliest of trees, the cherry now”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好的中西文化对比的体验。除了可以让我们看到共同的珍惜时光、珍惜青春的概念之外,还有诗人关于人生的计算:“Now, of my threescore years and ten”,也就是说,在诗人A. E. Housman的心目中,一个人大概齐也就是能生活70年吧。估计中国人在读到这一行的时候并不会觉得突兀,这是因为中国人对人生长度的期待与西方相似,我们从小就学过这样一句话:人活七十古来稀。在这里,学生和老师都会有兴趣去了解,为什么中西谈及人的寿命,不约而同用了70这个数字。
西方人的这个思维定势,我们可以在他们的宗教信仰里找到根据:《圣经里谈到人类寿命的时候是这么说的——“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4
而中文古句却是来自杜甫:
曲江二首
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
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
江上小堂巢翡翠,苑边高冢卧麒麟。
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荣绊此身?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
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
它是诗人遭遇困顿和逆境时自得其乐的写照。从“人生七十”这一点开始,由此展开课堂讨论进行对比,能够让学生对中西文化有异有同有更深的体会,如果能够因势利导,让学生分析为何会有异同之处,完全可以进一步激发他们对专业学习的兴趣。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科一年级阶段进行英语诗歌教学可以诗歌的格律引起学生对英语音素、音节、音步、轻重音学习的热情,可以通过对文学语言精妙表现手法的分析和欣赏,从审美的层面来引导学生学习英语语言的精华,同时帮助学生在思维的层次学习英语国家的文化,体会中西思维上的异同,从而尽快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英语诗歌教学是高端英语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希望可以在基础英语的学习阶段就列入教学大纲。
参考文献
- 查明建. 《英语专业基础阶段主干课程教学:问题与对策》.教育部高校外语教育中青年教师骨干高级研修班.2013年3月
- 习近平. 《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北京:外文出版社, 2020
- 选自《歧路亡羊》,《列子·说符》
- 选自《圣经·诗篇》第9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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